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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中心区挂牌一宗商业用地,挂牌起始价为124600万元
来源:乐居买房2022-06-30 10:15:15
摘要
土地位于福田中心区中心二路与福华四路交汇处东南侧。

乐居买房讯 6月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4008001GB00081宗地的使用权,土地位于福田中心区中心二路与福华四路交汇处东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挂牌起始价为12460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4008001GB00081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27日,挂牌期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7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情况

上述宗地的具体情况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应向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以下简称福田区金融工作局)申请签订总部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三)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持《成交确认书》和总部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四)竞得人自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总地价款的50%,剩余50%的地价款自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不计息支付完毕。

(五)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六)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七)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办公、物业服务用房产权归竞得人,具体要求如下:办公9391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00平方米在全出让年期内不得转让或出租,其中物业服务用房不得分割、转让、抵押,不得变更用途;公交首末站2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母婴室20平方米、汇聚机房200平方米产权归福田区政府,竞得单位建成后按规定向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无偿移交,产权登记在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名下。

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剩余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竞得人在全出让年期内均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八)本次出让宗地项目需满足建筑方案设计优选制度相关规定。

(九)本次出让宗地进入广深港客运专线轨道安全保护区,竞得人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须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十)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相关行政审批为准。

(十一)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2年内开工,5年内竣工。地下室≥3层的,开竣工期限可延长6个月。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一)竞买申请人应为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7〕7号)核定的总部企业;

(二)竞买申请人应为符合《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标签: 深圳 土地 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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