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重点提及:
明确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15 平方公里、建设筹集住房 89 万套(间)、供应分配住房65 万套(间)等具体指标;明确鼓励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改建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部分内容:
1、“十四五”期间,深圳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15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计划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 15 平方公里,力争达到17.5 平方公里,力争每年供应的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30%,规划期前三年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五年总量的 70%。
2、建设筹集住房89万套(间);
其中,建设商品住房35万套;建设筹集公共住房54万套(间),包括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 共有产权住房8万套。
3、供应分配住房65万套(间);
其中,供应商品住房31万套;供应分配公共住房34万套(间),包括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2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8万套。供应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占供应分配住房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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