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乐居网 资讯中心 本地新闻

正文

深房中协:对外发布信息 需凭有效房源信息编码
来源:乐居买房2021-11-22 19:24:05

 乐居买房讯 今日(11月22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布房源广告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与委托人在线签署《深圳市二手房委托出售合同》后,获取有效房源信息编码,方可对外发布相应房源信息。

  此外,通知也提到,考虑到新旧系统过渡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旧版系统生成编码且有纸质委托合同的,视为有效房源编码。上述情况之外房源编码均视为无效。

  并要求深圳各中介代理机构按照上述要求自行梳理复核房源委托关系,对不合规房源主动下架自改。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布房源广告的通知
深房中协字〔2021〕24号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11月19日,我市新版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正式上线,引入单边代理模式。在此模式下,房地产中介方更应回归服务本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通过政府部门规范委托为前提,自觉规范房源广告发布行为。现就此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与委托人在线签署《深圳市二手房委托出售合同》后,获取有效房源信息编码,方可对外发布相应房源信息。



房源信息发布时务必载明、公示有效房源信息编码,并包括下图所示必要信息:

(房源广告规范样式)

扫码后可直观展示以下信息:

二、根据《民法典》及《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规定,委托代理均应以书面正式委托为准。通过主管部门新版二手房交易系统在线网签《深圳市二手房委卖合同》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编码。考虑到新旧系统过渡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旧版系统生成编码且有纸质委托合同的,视为有效房源编码。上述情况之外房源编码均视为无效。

三、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并附有相应的信息编码”,无有效房源信息编码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广告。

各公司按照上述要求自行梳理复核房源委托关系,对不合规房源主动下架自改。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式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的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楼盘点评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
    2977488618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