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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购房资格又有变化: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无需购房资格
来源:南方+2023-11-03 17:16:43

继传出中介机构平台将显示挂盘价/成交价之后,今天再有楼市政策动态。

11月2日,有媒体平台披露两条政策动态:

第一、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与房产,只需要受赠人名下无房即可,不需要审核其他购房资格,包括未成年小孩也可接受赠与。

第二、夫妻已婚状态下,房产可以写无名额那一方或者夫妻双方的名字。

对此,多名资深房地产业内告诉南方+,上述政策已在近期陆续执行,且有市民成功办理的案例。

有市民披露直系亲属无名额赠与案例。图片来源网络

其中,此次披露的政策变化中,第一条引发市民热议。

有资深房地产业内告诉南方+,在第一条内容的实践中,赠与房产对象是小孩的情况下,如果小孩年满18岁,则可视为独立家庭,赠与房产后父母家庭可腾出1个购房名额;如果小孩未满18岁,家庭名额则无增减。

对此,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指出,本次深圳市允许父母通过赠与方式,过户房产给未成年子女。主要解决了父母双方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子赠与给未成年子女时的履行问题。在不允许未成年子女登记房产的情况下,达成的离婚协议书无法得到切实履行,长时间仍然登记在已经离婚的前夫和前妻名下,产生了很多诉讼纠纷,社会影响不好,严重损害了离婚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周争锋表示,在深圳直系亲属之间赠与后,再次出售时,购房时间仍然按照赠与前的原购房时间计算。直系亲属赠与完成后限售时间,按照新房产证的登记时间计算。

周争锋提醒,2017年深圳市修改了《深圳特区公证条例》的规定,不再要求赠与房产的合同,都必须经过公证。大陆境内直系亲属赠与房产,不需要办理公证手续。此外,限售期的房子不能赠与。

对于赠与房产中产生的税费问题,有资深房地产业内告诉南方+:赠与只产生三个点的契税、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关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根据政策,当过户价格等于房产证登记价时,个人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免征。

值得留意的是,对于赠与房产计税基数认定则众说纷纭,或以房本登记价计算、或按照孰高。该问题建议市民以业务窗口回复为准。

第二条政策内容的变化为:夫妻已婚状态下,房产可以写无名额那一方或者夫妻双方的名字。此前,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名下。

周争锋则认为,夫妻一方婚后购房,依据民法典婚姻篇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无论登记在哪一方面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允许夫妻双方在婚后房产证可以写任意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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