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该措施针对优化消费环境、鼓励汽车消费、支持住房消费、壮大服务消费、便利港人消费等方面出台相应措施。
其中,在支持住房消费方面,该措施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
新市民或者青年人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
多子女家庭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相关材料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措施里面关于公积金内容如下:
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新市民或者青年人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多子女家庭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相关材料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可按实际租金提取。具体政策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发布后施行。(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来源:深圳发改委
楼盘点评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