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州发布“认房不认贷”政策之后,深圳终于也迎来了新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优化深圳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今日(8月31日)起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通知》明确: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这意味着,深圳只要无房,无论你在外地有几套房和几次贷款,在深圳首套都能3成首付。政策前后深圳贷款条件如下:
图源:深圳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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