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乐居网 资讯中心 政策解读

正文

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通知发布!有效期两年
来源:乐居买房2022-08-30 15:29:37
摘要
惠州新房促销出新招!新房可预提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乐居买房讯 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购房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在支付购房定金并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认购书》《承诺书》后,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县区管理部进行申报。

提取款项会进行冻结,在出示网签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现房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公积金中心会将提取金额转入开发商约定账户。

一、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先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预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一)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

(二)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企业、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共同签署《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提取额度

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如购房合同存在其他非直系血亲的共有产权人,有划分产权比例的,按约定比例提取;没划分产权比例的,按人数比例均分。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式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的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楼盘点评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
    2977488618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