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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东江智能家居工业园用地规划调整事宜公布!
来源:乐居买房2022-06-27 12:28:58
摘要
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普通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乐居买房讯 6月2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发布《关于A646-0086宗地(原A646-0044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东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46-0086宗地(原A646-0044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646-0086宗地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汇业路交会处西南侧,用地面积78157.1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1-0006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既有条款变更

1.宗地号由“A646-0044”变更为“A646-0086”。

2.项目名称由“东江科技工业园”变更为“东江智能家居工业园”。

3.用地位置由“光明高新东片区,光侨路西侧”变更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汇业路交会处西南侧”。

4.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普通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5.涉及宗地总用地面积为“78157.12‬㎡”,建筑容积率变更为“≤4.0”。

6.相关规划指标变更为“规定建筑面积:290565.35㎡。包括已建规定建筑面积59176.35㎡;新建规定建筑面积231389㎡,其中厂房164674㎡,宿舍56295㎡,食堂4230㎡,商业1000㎡,配套文体活动设施3680‬㎡,物业服务用房360㎡,社区警务室50㎡,公共充电站1100㎡”。

7.建筑高度由“≤16层”变更为“≤100米”。

8.建筑间距由“满足日照、消防要求”变更为“满足《深标》和相关规范要求”。

9.建筑退线由“各边≥6米”变更为“一级≥6米,二级≥9米”。

10.车辆出入口由“汇业路、南侧规划市政道路”变更为“周边市政道路,具体以路口审批意见为准”。

11.人行出入口由“汇业路、南侧规划市政道路”变更为“结合建筑设计方案确定”。  

12.公共通道出入口由“结合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变更为“结合建筑设计方案确定”。

13.室外地坪标高由“根据规划确定”变更为“结合周边市政路和场地标高确定”。

14.给水/雨水/污水接口由“汇业路、南侧规划市政道路”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15.燃气接口由“汇业路、南侧规划市政道路”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

16.电源/通讯由“汇业路、南侧规划市政道路”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

(二)增加条款

1.绿化覆盖率≥30%。

2.公共开放空间:地块应设置占地面积不少于3578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24小时无条件供公众使用。

3.连廊或公共通道:在落实《深标》《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前提下,本宗地南、北地块与相邻A646-0085宗地之间可采用空中连廊、地下通道的方式合理连通,具体以政府审批通过方案为准。

4.地下空间:在符合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及市政管线铺设要求的前提下,本宗地南、北地块与东嘉路地下空间可进行整体开发,具体以政府审批通过方案为准。

5.地块应落实法定图则规划的东皓路、东嘉路;东皓路红线宽度9米,等级为支路,双向两车道;东嘉路红线宽度16米,等级为支路,双向两车道。

6.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不低于67%。

7.机动车泊位数不少于1044辆,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泊车位数量的30%,剩余泊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自行车泊位数须满足《深标》要求。

8.除源江路地下通道外,其余地下空间(含地下通道)均应在道路移交前完成建设。

9.项目位于一级工业区块线内,相关建设应满足《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区块线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10.项目位于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划定的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须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结论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

11.项目进入18号线光明城段比选方案规划控制区8369.50平方米,该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侵入。项目用地进入18号线光明城段比选方案规划控制预警区27934.39平方米,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18号线光明城段比选方案规划控制区。须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轨道交通主管处室或辖区管理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2.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13.项目应符合《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及光明区绿色建筑有关规定的要求。

14.项目应符合《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垃圾分类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15.本证依据已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及《深标》等文件核发,其余未尽事宜应满足上述及其他相关规划、技术规范要求。


标签: 规划 深圳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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