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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租赁住房用地不低于10%!租金实施监控指导
来源:乐居买房2021-11-05 15:30:18
摘要
广东官宣:广州、深圳租赁住房用地不低于10%,租金实施监控指导

  乐居买房讯 1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对象、筹建方式、用地保障等方面进行规定。

  明确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广州和深圳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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