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日前,一份“深圳市房地产税征收试点方案”在网上流传,方案内容包括免征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人均居住方面60平米以下住房免征;2套住房的,超过人均居住面积60平米部分,按照住房市场评估价值1.5%/年的税额核定征收等。
今日,据深圳新闻广播官方微信消息称,深圳住建局相关人士表示,此征收试点方案为不实消息。
此征收试点方案为不实消息。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上明确规定征收对象: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并明确了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10月25日,中信证券研报指出,试点城市将考虑全国区域统筹布局,名单或将与今年年底公布,而征收工作预计将分批次落地,上海、重庆、深圳、海南料将成为首批试点征收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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